近期由于土地供应市场竞拍价再创新高,房市也迎来了新一轮的牛市,无论新房价格还是二手房价格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城市发展导致了房价飙涨,不少房主手中的房子升值不少。按理说,房屋买卖合同一旦开始履行,再违约肯定要付出沉痛代价的,但有房主却偏偏在接受买家预付定金后,再把房子另卖他人。房主卖房反悔如何维权?
法妞网友咨询:
房主卖房反悔如何维权?
陈思文律师解答: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合同订立前当事人各方意思自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然而一旦合同成立即对合同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因此,房主在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无任何正当理由毁约拒售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然如果买方存在违约行为,房主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不卖房的情况另当别论。
合同签订后也并非一成不变的,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条款,提高房价或撤销合同不再卖房,但前提是合同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或者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
陈思文律师补充:
在合同仍具备履行条件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由此看见,如合同没有三种例外情形的话,买方都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从而获得房屋产权。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